近年來
電子煙以“健康”“時尚”為噱頭
在年輕人中盛行
但有不法分子
在電子煙的煙油中
添加了依托咪酯(俗稱“煙粉”)
一些人
在好奇心的驅使下
抽上“第一口”
“感覺像高空飛行”
“越吸越上頭”
久而久之
出現(xiàn)頭暈致幻反應
重則休克甚至猝死
案情回顧
2023年10月期間,劉某通過網(wǎng)絡平臺了解到依托咪酯已于2023年10月1日被國家列為管制藥品,但仍然采購含依托咪酯的“上頭電子煙”進行銷售。2023年11月4日,劉某三次向黃某、周某銷售“上頭電子煙”,并在當晚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法院審理
吸毒人員劉某明知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進行管制,仍然非法銷售含有依托咪酯成份的“上頭電子煙”,構成販賣毒品罪,且劉某銷售毒品累計達三次,銷售對象黃某、周某均系未成年人,構成情節(jié)嚴重。法院遂依法判決劉某有期徒刑三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。
法官提醒
2023年9月6日,國家藥監(jiān)局、公安部、國家衛(wèi)生健康委發(fā)布《關于調整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的公告》,將依托咪酯(在中國境內(nèi)批準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藥品制劑除外)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,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非法吸食、持有、販賣依托咪酯,將按涉毒違法犯罪處理。
吸食“上頭電子煙”的不是“煙民”
而是“癮君子”
販賣“上頭電子煙”不是“煙販子”
而是“毒販子”
請務必守住底線
切勿貪圖一時快感
以免掉入毒品的深淵
防毒五不
一不要隨意聽信吸食電子煙可以戒煙、健康無毒的宣傳;
二不要在吸食“上頭電子煙”的場所過多停留;
三不要以吸食“上頭電子煙”來消愁解悶、尋求刺激;
四不要結交吸食“上頭電子煙”的人,遇吸食者及時勸阻、回避、舉報;
五不要放任好奇心,盲目仿效吸毒者,永遠不嘗試“第一口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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