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國家博物館“復興之路”大型展覽中,有一件黑色法袍被整齊疊放在展柜中。
這件法袍的主人,正是梅汝璈——原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。當年,他就是穿著這件法袍參加了東京審判,以如山鐵證將日本法西斯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。
梅汝璈 新華社發(fā)
梅汝璈,1904年出生于江西南昌一戶農(nóng)家。1924年,他從清華學校畢業(yè)后赴美留學,先后就讀于斯坦福大學、芝加哥大學,分別獲文學學士和法學博士學位。1929年回國后,梅汝璈歷任山西大學、南開大學、復旦大學、武漢大學等校教授,在法學研究領域享有盛名。
本是一名“教書先生”,歷史卻將梅汝璈推向了萬眾矚目的前臺。1946年2月15日,盟軍最高統(tǒng)帥部根據(jù)各同盟國政府的提名,任命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11名法官,梅汝璈成為中國代表。面對千百萬冤死的同胞,梅汝璈立誓:“我既受國人之托,決心勉力依法行事,斷不使戰(zhàn)爭元兇逃脫法網(wǎng)!”
法庭組建伊始,澳大利亞籍庭長韋伯宣布把中國法官的座次排在英國之后。梅汝璈認為中國是受日本侵略最烈、抗戰(zhàn)最久、犧牲最大的國家,他氣憤地脫下法袍,提出抗議,拒絕參加法庭預演。最終全體法官表決,同意梅汝璈關于法官座次按各受降簽字國順序排定。1946年5月3日,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東京正式開庭,開啟了一場被稱為“人類歷史上最大規(guī)模的國際審判活動”。
1948年4月,法庭工作進入起草判決書階段。在梅汝璈的爭取下,由中國法官負責起草判決書中有關中國的部分。梅汝璈在助手的幫助下,在300余頁的初稿上傾注了大量心血。他主張判決書中單設一章對南京大屠殺予以說明,獲得了法庭的同意。量刑階段,法官們對是否判處戰(zhàn)犯死刑產(chǎn)生了很大分歧。梅汝璈日夜與各國法官磋商,經(jīng)歷了多次爭論,最后法庭投票表決:6∶5!以一票之微弱多數(shù),判處東條英機、土肥原賢二、松井石根等7名首惡以絞刑。
東京審判期間,國內(nèi)民不聊生的壞消息不斷傳來,梅汝璈對國民黨政府非常失望。1948年12月,國民黨政府公布梅汝璈為行政院委員兼司法部長,他聲明拒絕赴任。1949年6月,梅汝璈由東京設法抵達香港,后秘密赴京。到達北京的第3天,梅汝璈便應邀出席了中國人民外交學會成立大會。周恩來在會上介紹:“今天參加這個會的,還有剛從香港回來的梅汝璈先生,他為人民辦了件大好事,為國家增了光,全國人民都應該感激他。”全場報以熱烈的掌聲。
1950年,梅汝璈擔任外交部顧問。1954年,梅汝璈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和人大法案委員會委員。此外,他還歷任第三、四屆全國政協(xié)委員以及世界和平理事會理事、中國人民外交學會常務理事、中國政法學會理事等職,為新中國的外交事業(yè)和法制建設作出積極貢獻。
針對日本右翼勢力妄圖為侵略戰(zhàn)爭翻案的行為,梅汝璈曾撰寫多篇批評文章。其中,在一篇揭露南京大屠殺的長文中,他寫道:“我不是復仇主義者,我無意于把日本帝國主義者欠下我們的血債寫在日本人民的賬上。但是,我相信,忘記過去的苦難可能招致未來的災禍。”
作為親歷者,梅汝璈力圖將東京審判如實記錄下來。1973年,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》一書尚未完成,梅汝璈不幸與世長辭。如今,這部書稿和東京審判期間梅汝璈撰寫的部分日記均已出版,給后人研究相關歷史提供了寶貴資料。(靳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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